小区内交通事故管辖权归谁
一、小区内的事故到底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
通常很多车主朋友都认为小区应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范畴,继而以为发生于其中的车辆碰擦等自然不属于交通事故,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的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1)非封闭住宅小区属于交通事故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可定义为“道路”,在此区间发生的事故可以算作交通事故。
(2)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管理的小区道路,则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因此发生的事故不能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但需注意的是“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也可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在此范围内发生事故,交管部门只要接到报案,就会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所以,在小区内出事故,车主可选择私了,按照普通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操作,事发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让理赔员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察、理赔,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寻找目击证人,凭双方记录和证人的证词到保险公司理赔,并且最好到辖区交警部门开具责任认定书。
二、小区内交通事故管辖权归谁
1、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
(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3、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此针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管辖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管辖。
4、直接管辖和移交管辖的情况:
(1)直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2)移交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