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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在实践中,常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1、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