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时效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时效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用
(一)伤残鉴定费,交给鉴定单位,伤残鉴定项目包括:后期医疗费评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护理时限评定。伤残鉴定按项目收费,每个项目大约1000元,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只要鉴定一个项目,即伤残鉴定费一般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费,不超过要求赔偿金额的2.5%计算,交给法院,一般也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三)律师费,一般分阶段收取(一审、二审、执行),由当事人与律师所协商确定,分“先付费”与“后付费”,区别在于:在先付费的情况下,无论胜诉与否,已收律师费不退,而在后付费的情况下,律师费根据实际获赔额按约定比例提成,如果没有实际获赔,当事人是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的,所以先付费要比后付费的费用相对要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