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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是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很多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1、丧葬费

  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

  2、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以20年计算。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没大一岁,就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算5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医疗费

  如果死者在死亡前有经过抢救或者医院的救治时,就会有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6、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