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4、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条件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总而言之,2018年最新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以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这三个方面进行赔偿的,并且如果达到上述的标准的话,还可以按照城镇的标准进行赔偿,基本是要满足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这两个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