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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如何划分

  一、交通事故逃逸责任划分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分类有哪些?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1、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如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