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0-04-15 08:33 热度: 745°
1.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在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其中一方却反悔并报案;
2. 为抢救事故伤者,事故当事人在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
3. 将伤者送医院后,当事人确实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了本人真实信息,后在商定时间内如期返回;
4. 当事人出于受伤需要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了现场,没有能及时报案;
5. 当事人驾车驶离了现场,但存在有力证据证明其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
6. 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
对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200元以上但在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果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先弄清到底是不是“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