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确定事故双方责任
更新时间: 2020-04-15 08:33 热度: 868°
其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是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作为一种证据,法院应该根据证据规则,审查其真实效力性和证明力,但若还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便不应采纳该证据,而要审理认定事实作为定案根据。因此,只要交通事故案件能够确认事故发生,就算是没有事故认定书,也应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合理划分。
经典案例
今年3月,王某驾驶机动车(已投保)与骑摩托车过来的李某相撞,李某被撞倒在地,王某送李某赴医院治疗,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某认为:李某摔伤是因为他自己饮酒骑车过快,自己将他送往医院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李某则认为:自己并未饮酒行驶,事故发生是因王某右转弯时车速过快所致,故王某应承担责任。李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由于事故现场已不存在,事发路段也没有其他目击者,更没有监控录像,因此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律师评析
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是根据过错来划分责任。本案中,由于王某为了救人,破坏了事故现场,导致事故无法查清,责任难以划分,当事人过错无法认定。根据公平原则,李某的损失双方应各承担一半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应过分局限在一纸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