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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负担,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诉讼前主动理赔的,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诉讼费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不按有关法律规定理赔,如赔偿数额是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如赔偿数额超过保险限额,则保险公司应承担与其赔偿数额相应的诉讼费用,剩余部分的费用则由各方当事人依责任大小及赔偿数额的多少分别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1万元以下50元。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4、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7%+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收费标准比较单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 ×0.5%+500元。这里所说的标的额包含10万元以下部分,如,请求赔偿金额为12万元,则诉讼费为120000×0.5%+500=1100元。

  (三)执行费收费标准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下列标准收费: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5%-100元。

  (3)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2400元。

  (4)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5%+27400元。

  (5)1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1% +67400元。

  (四)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20元。

  3、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5%+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