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1.如果一条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遇见行人横穿马路没有主动避让的,机动车一般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事发地附近有人行横道等设施,行人没有走的,那一般各负一半责任!
2.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未主动避让的,一般是机动车负主要事故责任!
3.非机动车临时驶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4.如果道路上,没有人行道,行人没有在道路两侧行走(两侧1米的宽度为界限),应该负主要责任!
5.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如果没有信号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可以减轻机动车责任!
6.非机动车行驶至公交车站附近时,一般距离车站牌30米左右。非机动车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交通纠纷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公交车靠边停车,造成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公交车负次要责任!
7.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同使用的道路上,如果机动车由于驾驶疏忽追尾撞击非机动车的,一般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各负一半责任!
8.以下情况中,如果没有明确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行驶,发生事故,基本上要负主要责任:
⑴车道宽14米的情况下,车辆没有距离道路两侧各3.5米的距离行驶!发生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⑵车道宽10米,不足14米,机动车行驶距离超出中间7米的距离!发生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⑶车道宽6米以上,不到10米的。左右需要留出1.5米给非机动车,如果没按照这个行驶的,出现问题,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⑷车道宽度不足6米,机动车没有按照顺序行驶!这条的意思就是,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你前面有一辆非机动车,你也要在他后边行驶!如果超车,出现问题,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这边建议大家,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开车,文明驾驶,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出现,作为车主我们也应该多多注意周围的环境。
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所谓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判断的。相关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如下:
1、 如果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没有执行公务而且还没有经过原车主的同意,那么在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中规定车主与驾驶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过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给第三人发生交通追尾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则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或者被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那么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承包、承租人没有经过车主的同意擅自进行转包、转租或者借与第三者而引发交通追尾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还是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当损害发生以后,并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与否,而是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在责任认定时能够证明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并且能够证明该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受害方的故意所致,才可免除加害方的责任。
3、连环追尾的责任认定及理赔办法
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辆车,包括倒数第二辆车的损失和赔偿情况大同小异。
主要涉及三方面:
追尾后在赔付前车损失时,根据目前的交通处理规则,是百分百的全责,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
自己车头的损失,视情况看,如果交警认定是刹车不及造成,由车主自己“埋单”,如果是被后面的车撞上再往前挤的,则由后面车辆赔付。不管那种情况,该车的保险公司都不予理赔。
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则由后车赔付。而最后一辆撞上前车造成的损失,主要涉及两块。一是撞前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车头损失,同样要看情况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