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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肇事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以下几种交通事故,肇事方应当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在导致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各方的责任,作用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作用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作用小的,承担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其实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同,因此不能一味的认为肇事方负全部责任。实践中,肇事的一方也有可能负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甚至无责任。而根据责任的不同那么实际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