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是什么?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调解依据;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 、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 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 调解日期。
二、调解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事故经过的叙述要简要明了,线索清晰,事故的后果要书写明确,对人员的死、伤、财产的损毁表述要客观、准确。
2、事故责任认定要科学、合理,认定的依据与认定责任要因果相关,互为关联,严密无间,顺理成章。
3、协议内容要条理清晰,易于履行;款额用汉字大写数码,偿付款额涉及两个以上项目的要写明合计数额。用语贵在精要恰切,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
4、调解中,如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则不予调解。上述赔偿项目应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结算费用;赔偿的标准则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情况,确定承担损害后果费用的全部或一定比例。协议事项必须逐项分条具体叙述,数额要大写。
5、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办案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几份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目前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已经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它是由交警对双方进行调解之后由双方认可并签字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该调解书应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订,如果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