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办法及作用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向交警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警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作用】
网友咨询:
上个月,我父亲被一辆助动车撞到。当时除了感到腿部有点疼痛外没有其他感觉。对方同意先付200元并写下字条:如有伤情可以赔偿,但最多赔偿壹仟元,我父亲也在纸上签了名。但事后我父亲腿脚红肿,医疗费花了1000多元,现对方只同意按协议赔付1000元。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首先,你父亲和对方自行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联系本案,事故发生时,双方均认为未造成人身伤害,因此,未报告有关部门解决,而自行协商赔偿并达成协议,故该协议的有效性是有法律依据的。
是否只能按协议赔偿,这主要看协议对事故的事实是否作了认定。如果作了认定,而且根据认定的事实依法所应赔偿的金额与协商赔偿的金额相一致的,那么就可以按协议来赔偿。否则的话,虽有协议,但依法律赔偿金额高于协议金额的话,仍应按法定赔偿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