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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私了前,一定要了解这些

  一、首先了解交通事故私了与公了的区别

  “私了”交通事故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公了”交通事故即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各方责任解决。“私了”及“公了”交通事故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对现场的处理不同、对赔偿的处理不同、是否处罚违法行为不同。  

  (一)“私了”交通事故与“公了”的不同之处:

  1、对现场的处理不同。“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或对责任确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现场“招”警察介入;“公了”事故时,只要警察认为事故事实清楚并已确定了责任,就必须撤除现场,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强制撤除。

  2、对赔偿的处理不同。“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讨价还价”;“公了”事故时,警察只按照责任的划分及法律规定作出原则性的结论,而不参与当事人之间具体的“讨价还价”和转交现金。

  3、是否处罚违法行为不同。“私了”事故,不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公了”事故时,警察必须履行职责,对证据确凿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的处理:

  1、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的情形 

  二、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是绝对不能私了

  交警提示:发生事故,这四种情形绝对不能私了,包括: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与“三无”车辆发生剐蹭;与酒驾车主发生事故;与无证驾驶人员发生事故。

  1、情形一:事故造成人员受伤

  (1)交警解读

  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绝对不能私了。对于受伤人员来说,即使是轻伤也不能大意,或许当下看不出身体有异样,但难保会有更严重的情况发生。对于司机来说,当下私了,可能就会和朱焦一样,随后会有纠缠不清的事件发生。

  (2)交警支招

  伤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就医,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避免私了后可能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

  对于司机而言,伤人的事故通常都比较复杂,应立刻报警,并找保险公司。因为车主也很难断定哪些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哪些不能赔偿。如果伤者后续有更严重的情况发生,事情会变得很麻烦。

  2、情形二:与“三无”车辆发生剐蹭

  (1)交警解读

  “三无”车辆就是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车辆。如果与这类车辆发生碰撞后私了,事故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对方一旦不认账,受损失一方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

  (2)交警支招

  与“三无”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该及时报警。造成人员伤亡的,不仅要报警还要报保险公司。

  3、情形三:与酒驾车主发生事故

  (1)交警解读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不了解车辆维修行情,就会对维修费用评估有误。

  如果对方司机是酒驾,绝对不能私了。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酒后驾驶车辆最轻的处罚,要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严重的处罚则要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法院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在谁,酒驾者都要受到处罚。

  (2)交警支招

  发生事故想要私了,在定损时要谨慎。车辆发生碰撞后,如发现对方司机属于酒驾,不应惧怕,不需理论,直接报警。

  4、情形四:与无证驾驶人员发生事故

  (1)交警解读

  只要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指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就相当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赔条款的内容。无证驾车,出了事故保险不会赔偿,车辆相当于“裸奔”。

  (2)交警支招

  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应及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

  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具备3条件才可私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警部门提醒:能够私了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可以私了解决?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

  四、交通事故私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首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这里所说的协议就是证据,协议里面对交通事故事实经过的叙述以及双方对赔偿责任的确定,就是证据的内容。

  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法院往往会以双方达成的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协议的达成必须慎重。同时协议的内容必须完整,尤其应当注意里面对交通事故事实经过的记载和双方对赔偿责任的认可。

  首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这里所说的协议就是证据,协议里面对交通事故事实经过的叙述以及双方对赔偿责任的确定,就是证据的内容。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法院往往会以双方达成的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协议的达成必须慎重。同时协议的内容必须完整,尤其应当注意里面对交通事故事实经过的记载和双方对赔偿责任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