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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一、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交通事故起诉费怎么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按我们整理的速算公式就是: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