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运期间,客运汽车超载会受到什么处罚?
春运期间,除了乱涨价外,旅客超载的现象也会开始多起来。旅客超载的现象在长途大巴车中比较常见。汽车公司甚至司机个人,为了尽可能多地拉客赚钱,不惜在座位票售尽的情况下,超载拉客。
车辆超限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周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超载有危险,汽车超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于其他人的安全的一种蔑视。
超载虽然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诱因,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因为超载可能会使一般的交通事故升级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伤亡的人数也会比想象中要多得多。
那么,如果春运期间,客运汽车超载,根据我国法律,它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最新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司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超载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但是,如果司机存在超载的行为的同时,又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的,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