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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能拒赔吗?

  酒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很多人印象中都是,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那么,保险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呢?这样具体分析了。

  车险种类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买。

  商业险可以拒赔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其法律规定如下:

  《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保险法》第七条规定,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在出现上述情形时,保险公司已尽到告知义务时则商业险无须赔付。

  交强险不能拒赔

  1、《交强险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此条款仅规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免责,并未将酒驾排除在外。

  2、《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22条只是明确了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而非免责权,所以对于酒驾导致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保险公司并非当然免责。

  所以即使是酒驾发生了交通事故,交强险也要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