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违章行为不能获赔偿?
如果您还想了解具体到各个险种的拒赔情况,请到各险种条款中查看常见除外责任。常见的哪些违章行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1)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3)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4)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案例分析:
车辆一旦投保,发生交通事故就能获得保险赔偿吗?日前,静安区法院就车主陈先生状告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4万余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仅需支付陈先生保险金2000元,对陈先生其余诉请均不支持。
缴纳一年保险
2006年10月8日,陈先生将其所有的一辆沪牌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期限自2006年10月9日零时至2007年10月8日24时。
在保险公司向陈先生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辆保险单》中,重要提示栏和明示告知栏有“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提醒。
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6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是否属于逃逸
2007年10月8日下午4时许,经陈先生允许,驾驶员许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车辆损失9.09万元。许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事故现场,3天后赴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大队认定许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第三方作出赔偿。之后,陈先生据此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2008年3月5日,保险公司开出《拒赔通知书》。为此,陈先生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4万余元。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陈先生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逃离现场,按照约定,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陈先生则声称,许离开事故现场是因为同车妇女受了惊吓,陪同她去医院治疗,该行为不能认定是逃逸。另外,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作出说明,即便驾驶员的行为属于逃逸,也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
符合免责条件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向陈先生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单》中对保险条款、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有明示提醒,该保险条款对陈先生有约束力。陈先生的车辆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赔偿,即应赔偿陈先生机动车强制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费2000元。
涉及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遗弃保险车辆离开现场的行为,法院认为,本案的事故并未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且许在离开事故现场发现车上人员无伤病后,又未及时赶回现场处理事故,而是事隔3天后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该行为应认定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应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