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哪些值得注意的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 2020-04-15 10:18 热度: 1024°
交通事故中要注意哪些诉讼时效
1、人身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提到: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2、其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一般损害赔偿
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