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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赔偿哪些费用?怎么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赔偿哪些费用?怎么算?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均应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赔偿的费用包括: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误工费: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7、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除了上面提到的,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次,如果受害人还遭受到财产损失的,如维修费等,赔偿义务人亦应当予以赔偿。

  最后,赔偿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根据各方提供的相关票据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