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是“对半赔偿”吗?
更新时间: 2020-04-15 10:35 热度: 796°
双方对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双方负有同等责任的,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赔付方式: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此外,通常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有: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不等于“对半赔偿”!
我们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种习惯性误解,认为既然责任事故认定书上明确认定了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那么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我们说这种观点在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并没有错,因为没有“交强险”的规定,而现在有了,所以这种观点现在是不正确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即便是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加害方也需在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