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2016年2月23日公布《山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2015年5月29日山西省人社厅公布2014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即我省2014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28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819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54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421元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25828元×20年=516560元;
2、农村:9454元×20年=189080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5819×(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7421×(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48969元÷12个月×6个月=24484.5元
四、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5828元×20年=516560元;
二级伤残516560元×90%=464904元;
三级伤残516560元×80%=413248元;
四级伤残516560元×70%=361592元;
五级伤残516560元×60%=309936元;
六级伤残516560元×50%=258280元;
七级伤残516560元×40%=206624元;
八级伤残516560元×30%=154968元;
九级伤残516560元×20%=103312元;
十级伤残516560元×10%=5165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9454元×20年=189080元;
二级伤残为189080元×90%=170172元;
三级伤残为189080元×80%=151264元;
四级伤残为189080元×70%=132356元;
五级伤残为189080元×60%=113448元;
六级伤残为189080元×50%=94540元;
七级伤残为189080元×40%=75632元;
八级伤残为189080元×30%=56724元;
九级伤残为189080元×20%=37816元;
十级伤残为189080元×10%=18908元;下文提供2016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