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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遭遇交通事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们要视具体情况而言。

  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而言,以下几点是否有必要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要求肇事者垫付医疗费用。

  很简单,先确定肇事车辆有无保险,保险够不够,够的话就没有必要要求肇事者垫付医疗费用。保险不够的部分,看看车值多少钱,如果车也不值钱,当然可以要求肇事者垫付医疗费用。

  2、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

  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而言,以下这些事不能做,做了有害无利:

  1、自己觉得没事,拍拍屁股走人。

  交通事故发生后赖在医院里固然不可取,但是如果自我感觉伤得很轻,满不在乎,掸掸身上的土直接就走人了则特别危险,更不可取。一起看似微不足道的交通事故,给您带来的伤害很可能不仅是眼前的这点皮外伤,很有可能会有尚未察觉的严重创伤,这些创伤很多都是隐藏在身体内的,或者是暂时发现不了的。正确的做法是,抓紧报警,然后打120叫急救车,到医院里仔细检查一番,确认无碍后再走。

  2、大呼小叫,嚷着要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到场处理。

  对于这一点,很多人可能又不理解了,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得赶紧打保险公司电话吗?事实上,保险公司到场,对于事故处理并无多少好处,相反,很可能会有害处,试想,换成你,你愿意老老实实掏钱吗?保险公司到现场的第一目的不是想着怎么赔钱,而是怎么找法定借口少赔钱甚至不赔钱。而这些法定借口往往不是酒驾、无证驾驶、套牌之类的你事先意想的到的借口。

  3、目光短浅,盲目私了。

  私了,并不是说不可以,而是要事先弄清楚通过法律途径你能够获得多少,肇事者本人需要承担多少,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多少,这是私了成功的基础。而这些都需要事先咨询律师好好计算一下。如果你事先连你能够获得多少及肇事者本人需要承担多少都不知道,就漫天要价,私了达不成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急于了事,要价过低,损失会很大,而且一般都是一揽子私了协议,想反悔就难了。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大头的项目往往都是你想不到的。

  现在的机动车大多都有交强险、商业险,在这种情况下强求肇事者与你私了或者先赔多少钱也是不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