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私了协议书的写法和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在发生没有那么严重的交通意外以后,有的驾驶员为了方便有效的解决问题,会通过签订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来处理。这个协议书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赔偿和责任做一个协议,但是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和解的协议文本。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怎么样填写交通事故私了协议吧。
首先就来看看协议书的写法和注意事项,一般来说驾驶员写这种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检查,一定要核实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另外就是一定要注意把事故时间写到分钟,地点也要具体到区(县)这样的具体位置,而且一定要写清楚事故的责任,也要大写具体的赔偿金额来引起注意,而且还有写清楚是不是当场进行的赔付。最后就是要填写随身联系的手机号码。
最后就是一定要把交通事故协议书给填好,如果无“协议书”也要通过文字记录的方法,机动车驾驶证号和机动车牌号以及联系方式要写下,最好把交通事故形态和保险凭证号以及赔偿责任人等也写下,然后一定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确认,才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进行汽车的理赔。另外就是正在填写这种协议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对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情况,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愿意签订协议书的话,那么建议通知交警或者相关的警察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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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次责方与受害人
xxxx年xx月xx日xxx交通事故死亡案
赔 偿 协 议
甲方:受害人A,男,1956年x月x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湖北省x县x镇x村x组28号。系死者xxx之父。
受害人B,女,1952年x月x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址同上。系受害人A之妻,死者xxx之母。
乙方:次责方,男,xx年x月x日生, 族,大学文化,住湖北省x县x镇x路9号附9号。贵Ex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
第一部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第一条、20xx年x月x日,驾驶员A驾驶EG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3人)从x方向往x方向行驶,21时许,行至x线xKm﹢x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因xxx原因临时停放于其行驶车道内的由乙方驾驶的Ex号轻型厢式货车右侧车身相碰挂,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EGx号车驾驶人驾驶员A及该车乘车人受害人C受伤、死者xxx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第二条、20xx年x月x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第20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1.驾驶员A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乙方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xxx、受害人C无责任。
第二部分: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
第三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第21条、第23条、第28条、第29条、第3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9—30条、第35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6条、第8条、第18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
第三部分: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第四条、根据湖北省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的通知》和安龙县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赔偿标准。
第五条、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版)》确定交强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次要责任承担30%计算。
第六条、本案中属于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的项目分别有:
(一)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 甲方(死者xxx一方)的:(1)丧葬费2050.17元/月x6个月=12301.02元;(2)死亡赔偿金2796.93元/年x20年=55938.60元;(3)被扶养人受害人生活费2165.70元x20年=43314.00元;(4)护理费48.30元/天x2天=96.60元;(5)误工费48.30元/天x2天=96.60元;(6)交通费1630元。小合计113376.82元。
2. ****县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另一受伤人员向贵林的:(1)交通费150元;(2)护理费3091.20元;(3)误工费2125.20元。小合计5366.40元。
以上两方受伤、死亡人员的赔偿数额合计118743.22元,其中甲方(死者xxx一方)应得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款为110000.00x【113376.82÷(113376.82+5366.40)】=105028.74元,超过部分(113376.82-105028.74=8348.08)赔偿8348.08元x30%=2504.42元,合计赔偿甲方107533.16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甲方(死者xxx一方)的:(1)医疗费255.00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x2天=30元。小合计285.00元。
2.***县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另一受伤人C的:(1)医疗费34933.14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660.00元。小合计35593.14元。
以上两方受伤、死亡人员的赔偿数额合计35878.14元,其中甲方(死者xxx一方)应得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为10000.00x【285÷(285+35593.14)】=79.44元,超过部分(285-79.44=205.56)赔偿205.56x30%=61.67元,合计赔偿甲方141.11元。
以上(一)、(二)两项由乙方赔偿甲方107533.16元+141.11元=107674.27元。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赔偿款后履行本协议。
第五部分:生效条件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甲方的代理人签字具有等同于甲方签字的效力)至乙方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赔偿款之日起生效,且取得的赔偿款数额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数额107674.27元+***县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1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乙方赔偿***12287.86元之和119962.13元时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