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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记满12分后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仅赔交强险

  驾驶证记满12分后,发生交通事故产生损失,能不能让保险公司赔付?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纠纷案件,市民王某因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仍违法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虽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但法院支持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案件回顾

  驾照记满12分仍旧上路

  2015年10日,王某在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仍驾驶轿车上路,在市区一路口处与一骑电动车的市民发生碰撞,致对方腿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王某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且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限内,王某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以王某驾驶证记满12分,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应当视为违法驾驶,仅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法院认为,王某的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满了12分,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王某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但其仍驾驶投保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显属违法、违约行为,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不需再进行赔偿。

  法官说法

  记满12分不具合法驾驶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本案中王某在被记分达到12分之后,应当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待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继续上路驾驶。王某在被累计记分达到12分后已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因此,法院支持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