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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交通事故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终结

  据悉,这是晋江全国首创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跨域·直通工作模式后,晋江法院开庭审理终结的首起案例。

  仅用7天

  车主领到赔偿金

  10月17日,在晋江梅岭双沟路段,陈某驾驶出租车与徐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随后,两人到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根据车身的碰撞部位痕迹、现场照片及双方的询问笔录,民警做出责任认定:陈某借道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应负全责,徐某无责。

  后来,双方共同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小额诉讼告知书)上签字。但经民警调解后,陈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10月21日,徐某将签订的《小额诉讼告知书》上呈至晋江市法院交通法庭,要求陈某赔偿车辆损失。

  交通法庭立案受理后,依法启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开庭做出裁定,责令陈某赔偿徐某修车损失2231元。昨日,徐某欢喜地领到赔偿金。从他向法院起诉当日起,前后仅用了7天时间。至此,晋江首例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小额诉讼顺利结案。

  据统计,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成立以来调处的1.8万起轻微交通事故案件中,有200多起事故责任方拒不赔偿,但最终选择向法院起诉仅有一两起,而且当事人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等待。

  全国首创

  交通事故小额诉讼

  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主任祖峰介绍,此前,交警部门在处理仅涉及车损的交通事故纠纷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签订赔偿协议或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后,一方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支付赔偿款。不过,晋江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跨域·直通工作模式后,交警向涉事双方送达的《告知书》更具强制力。

  晋江市法院交通法庭负责人洪涌指出,跨域·直通工作模式试行后,交警部门在事故现场当场向涉事双方送达《告知书》,法院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起诉、传唤当事人简便、一审终审的优势,这将大大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费和维权成本,促使各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

  “认定书相当于一张‘通票’,当事人据此连诉状也不用写就可以立案,而且免交案件受理费,最快可以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判决。”洪涌说,此举将及时、高效、便捷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本月10日,晋江市法院与晋江市公安局正式试行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跨域直通模式。据悉,这一便民措施全国首创,法院最快可以当天对轻微交通事故赔偿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