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二、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三、单方事故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4、收集索赔资料并将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5、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