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啥“微信快处快赔”被冷落
如今开车上路,一旦发生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你会采取什么方式来处理呢?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还是拨打122,寻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其实,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还有另一种选择。
今年4月14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门户网站山西公安交警网推出了“轻微事故微信快处”平台。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使用微信处理,整个过程仅需5分钟左右。然而统计数据显示,微信快处平台开通4个月,仅有21人通过微信进行快处,使用率不到0.5%。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为何快不起来?微信快处平台又为何遇冷?9月8日,媒体进行了走访。
遇事故主动快处的少微信快处更少
对于太原市民来说,“快处快赔”应该不算陌生。它是机动车之间发生车辆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后,交警和保险公司不再进行现场勘查,由当事人自行取证后撤离现场的事故处理方式。而“轻微事故微信快处”,则是将这一过程“搬到”网上,通过手机微信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报案的一种方式。
山西公安交警网近期对太原城区市民进行相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330名受访市民中,约有三成表示知道或听说过“快处快赔”。但在这些人中,几乎无人对“快处快赔”的适用条件、操作步骤、照片要求等情况有基本了解。此外,在这三成人群中,受个人在“接受程度”“使用习惯”“微信使用频率”等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也一定程度上限制或消减了“微信报案”的使用量。
另一组来自山西省保险协会统计的数据,或许更能说明轻微事故快处快赔的现状。数据显示,今年5月至7月,太原市两家快处中心共接到案件3737起,其中由保险公司引导前来处理的案件有1737件,由交警引导前来处理的案件1478件,由保险公司和交警双方引导前来处理的案件662件。而由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前来处理的仅为55起,而通过微信快处接报的更少,仅有21起。
能否诚信配合是事故双方最大“心结”
在山西公安交警网的问卷调查中,“事故双方是否诚信配合”成为人们使用“快处快赔”平台存有疑虑的主要原因。在受访市民中,有231人表示知道“快处快赔”但从未使用过。这些受访市民表示,还是觉得交警和保险公司办案靠谱,因此遇到事故仍沿用过去的办案流程。
9月8日上午,媒体在太原市南内环东街快处中心,遇到前来处理事故的车主李先生。事故并不大,就是两辆车在行驶中追尾了。不过,李先生并没有自主选择快处,而是在报警后由交警引导前来这里办理的。李先生坦言,“我知道快处快赔,也听说过短信就可以处理,但发生事故后第一个想法还是报警,感觉这样才放心。”此外,李先生之所以选择报警,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怕对方不承认,跑了”。
交通事故中还经常遇到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车主,即使交警、保险公司引导其前往快处中心,对方也不愿意。最终,只能由路面执勤民警赶往事故现场,依照传统方式现场询问后,直接开具现场简易认定书,或协助当事人照相后,引导当事人赴快处中心处理。不过,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王绍国表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利用微信快处快赔等多媒体平台处置事故,不仅便民,也能节省社会成本。下一步,交警方面会逐渐收缩相应的出警。”
今后将加大推广力度让更多人选择快处快赔
事实上,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和轻微事故微信快处的遇冷,并非太原独有。在湖北武汉、广东中山等地,轻微事故快处平台推出后,也出现程度不同的“冷场”现象。
2009年8月,湖北武汉市交管部门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措施,但实施多年来,交管部门称,仍然有七成以上车主不买账。
广东省中山市自2010年2月1日出台《中山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以来,“快处快赔”的推广效果并不明显。中山“快处快赔”服务点平均每天仅受理2—3宗案件,占中山市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宗数比例非常小。
对此,我省交管部门已出台了相应办法。前不久,省公安厅交管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明确要求大力推广远程快处机制应用、加大快处快赔宣传力度。
通知提出,各地快处快赔中心民警及122指挥中心要及时受理当事人的微信报警,通过省厅交管局官网微信“山西便民在线”中的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快处功能,开展远程指导照相、现场撤除等业务。并根据当事人的微信报警编号、现场照片等经核实后的信息,及时按简易程序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方便当事人使用微信快处取证、快速撤除现场,自行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省公安厅交管局事故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总数不高,但微信接报及办结案件均为上升走势。随着推广力度的加大,今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应该会有更多车主选择这种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