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如何多获赔偿金?
哪些农村户口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标准对待。
哪些证明可以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
1、 暂住证/居住证;
2、银行存折/银行卡交易记录;
3、居住证明(加盖村委会/治保会/流动人口管理站/派出所公章);
4、工作证明;
5、劳动合同;
6、工作牌;
7、社保记录;
8、实名手机通话记录;
9、房租、水电费、卫生、治安费等单据;
10、水电费单据;
11、以前就医病历、发票;
12、汇款单、订货单、收发货单、邮寄单、快递封面等;
13、购物凭证及保修卡等(如手机、单车、家用电器、用餐发票等);
14、商场、超市会员卡、积分卡等;
15、美容、水疗、洗车、健身等年卡和贵宾卡;
16、行业证书;
17、购买商业保险;
18、购房合同/房产证;
19、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0、旅游合同;
21、网购发票和快递单;
22、交警罚单;
23、纳税证明;
24、通讯记录清单(实名制号码);
25、车辆加油凭证;
26、坐飞机、火车、高铁等实名车票;
27、报装网络清单;
28、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证明;
29、献血证;
30、房东、老板、工友、邻居出庭作证;
31、献血证;
32、小孩在事发地就医病历;
33、小孩在事发地打疫苗证明;
34、小孩在事发地学校就读证明/学费收据/成绩单/奖状;
35、其他事发地“衣、食、住、行、工作、生活痕迹”材料。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