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拼车事故的责任主体
过节拼车回家固然很方便,省去了买票难和挤长途车之苦。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拼车仍然会遇到想不到的麻烦。所以,拼车前搭车人和车主双方最好签订一个责任协议,对可能遇到的交通事故或问题事先讲出个解决办法。这样,有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
一是涉及车主的。应当说,在拼车的情况下,多数是车主自己开车。所以,不管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要求,应对搭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伤亡如果是搭车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搭车人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按照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司机可以不负责任。所以,在出发前,车主与搭乘人特别与无偿搭乘人一定要签订好协议,这样起码在发生事故时出现一定情形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此外,搭乘人还要注意验证司机(包括双方)驾照是否有效,车辆手续是否齐全。如果由于这些问题在途中被查获耽误了时间和受了损失,司机或车主应当负责赔偿。
二是涉及搭乘人员的。拼车人涉及的类似法律问题主要有:不允许超载带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拼车;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司机讲话或干扰司机的注意力;扎好安全带;不可强求司机违章行驶和故意做其他危险动作。
三拼车前最好买保险。拼车前买保险,目的是在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寻求保险公司赔偿,减少拼车双方的损失,也是拼车双方解除后顾之忧的重要措施。
所以,车主在拼车前应尽量办好如下保险:
一是必须参保的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目前,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的是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所以,机动车必须参保。
二是参保第三者责任险。该险种是机动车主自行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等方面比交强险灵活,但同样也是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进行赔偿的保险。
三是乘客险。乘客险是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内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拼车双方的人员虽然都属于此种意外伤害保险对象,但是,私家车如果有偿拼车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以此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身份参加的保险拒绝赔偿,因为,多数保险合同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四是短期意外保险。此险种对于车主和搭车人来讲都可以买,为了预防拼车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双方还是都尽量预先办理为好。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所以交通事故律师建议在法律还没有明确时,应谨慎拼车,以免给自己代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