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现场拍照有讲究!
更新时间: 2020-04-15 12:37 热度: 1038°
2008年10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试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办法。轻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机动车之间且无人员伤亡,双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机动车可以继续行驶,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有效期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这一类的交通事故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办法中规定,发生轻微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相互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标划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录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商定事故责任,再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不畅,达到快速处理,节约时间的目的。那么事故发生后,现场固定证据的照片要怎么拍呢。
①追尾:双方驾驶人在车头、车尾位置把两车的全貌、路上标线的情况,全部都要反映出来。
②变道引发的事故:除以上要点外,一定要把车头车尾这个标线拍清楚。
③十字路口事故:四个方向多拍几张,反映两车在路口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