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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五大建议

  一、第一时间报案,保留完整的现场信息

  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应记录肇事车辆和人员的特征,第一时间选择报案,由交警部门现场进行处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的,不要轻易离开事故现场,要及时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保留现场证据,及时记录身体和财产损失情况。

交通事故

  二、第一时间就诊,利于事后赔偿

  审判中经常有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自觉身体无碍,为了工作和生活不受影响,遂选择协商解决,结果过一段时间后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才发现是交通事故所带来的隐性伤害,症状在当时未表现出来,此时侵权一方当事人会对受伤方的伤情与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出异议,由此申请重新鉴定,产生不必要的鉴定费用。

  所以,事故发生后受害方一定要选择在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由专业的医疗机构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判断,而非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判断伤情,这样不仅及时得到救治,而且有利于事后提出赔偿请求。

  三、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一方应当第一时间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由保险公司现场进行勘验定损或者用自身携带的照相设备保存事故现场证据,然后由正规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同时保存车辆维修清单,要求修理厂出具正规的车辆维修发票,以便在诉讼中能够充分证明财产损失的情况。

  而保险公司通常要求发生事故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且不得自行去修车,否则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提出复核申请

  事故发生后如果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和受损情况不服的,应及时到交警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并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事故的责任认定是进行赔偿的基础,各方当事人需在最佳时间确定各自的责任后再行解决赔偿事宜。

  五、购买车险要熟知保险内容

  车辆投保人在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的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对于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事故发生后对于保险不予赔付的内容应有足够的预见,承担起自身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