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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相撞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李某骑车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对方骑车人死亡,后李某逃逸。记者昨日获悉,嫌疑人李某已被朝阳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去年9月24日零时许,李某骑自行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朝阳区大郊亭劲松2路附近时,与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一名56岁男子迎面相撞,事故造成二人受伤。56岁男子经抢救无效于9月29日死亡。

  李某在被送至医院后逃逸,警方于10月20日将其抓获。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潘某明表示,交通法适用于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所有人,包括骑自行车的人,因此骑自行车上路也要遵守交通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照交通法规定,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工作。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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