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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2012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

  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16782元

  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5元

  ⒋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二、2012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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