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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扣车时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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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法网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要拿车是不是一定要等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对方同意我先把车拿出来。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郑立胜 律师 回复:一般交警车只能调查取证需要。

  交警在以下九种状况之下可以查扣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因此,交警仅在发生上面所述的九项情形时,才具有依法扣车的权力。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郭伟律师 回复:一般事故责任认定后,就可以把车拿回来,具体与交警部门沟通。事故车辆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能以扣车逼迫机动车方交纳事故处理押金。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20日。

  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20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