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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谁的责

  6月3日,郑某家属从调解员王某手中接过交通事故赔偿款后感激地说道。

  5月9日,陈某驾驶车辆从高县沙河镇往月江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宜威路26公里处时,与郑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父亲当场死亡,后经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认定,陈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6月3日,郑某家属和陈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找到高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在调解员王某的主持下,通过法律宣传和心理引导,使双方一次性搭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

  据调解员王某称,这是高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没想到一次性就调解成功,既为双方家属节省了时间,也节约了行政诉讼的费用。王某还称,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不仅免费调解交通事故,还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