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 【参数】陕西省统计局公布:
陕西省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待2014年度公布后调整)
陕西省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366元
陕西省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46元
陕西省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32元
陕西省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7252元
二、【2015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相关法律依据】:
1、医疗费:
门诊费+住院费+检查费+后续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
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30元/天×住院天数(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一定期限,根据医嘱意见确定出院后的营养期限)。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最多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可按照(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或者按照相关行业收入标准计算】。
5、护理费
护理费:
按照陪护人员误工工资计算或按天计算(100元---150元)。
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身体客观情况、医嘱意见及司法鉴定意见确定。
6、交通费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
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130-15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参照城镇居民赔偿】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如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487320元;
二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90% = 438588元;
三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80% = 389856元;
四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70% = 341124元;
五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60% = 292392元;
六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50% = 243660元;
七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40% = 194928元;
八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30% = 146196元;
九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20% =97464元;
十级伤残为24366元× 20年× 10% = 48732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158640元;
二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90% = 142776元;
三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80% =126912 元;
四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70% = 111048元;
五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60% =95184元;
六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50% = 79320元;
七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40% = 63456元;
八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30% =47592元;
九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20% = 31728元;
十级伤残为7932元× 20年× 10% = 15864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省统计局:2013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
丧葬费金额:48853元/年÷ 12个月× 6个月= 24426. 5元(丧葬费用:城乡标准一致(待2014年数据公布后调整)
12、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24366元× 20年= 48732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2436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24366元×5年= 121830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计算标准及数额,可参照伤残级别、个案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确定,一般不超过5万元。
三: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7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实施)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0号)
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
6、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4年5月1日施行)
1、急救中心(120)的发票是可以报销的。
2、人伤看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
3、误工证明的格式填写(咨询保险公司人员)。
4、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车主的行驶证,驾照,银行卡。
5、人伤案件准备的资料参考之前发的《保险服务总结7》。
6、在交警处自己协商处理时,所有的赔偿协议都必须写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上面有交通警察签字并盖章还有双方的签字及按手印。
7、达成赔偿协议后,给伤者给钱时必须打收条,写清楚付的内容和金额,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交警队盖章。
8、理赔需要的资料,第一时间咨询保险工作人员。
9、谈协议赔偿前多多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