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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轻微交通事故 可通过微信处理

  10日,青岛市公安局面向企业、个人推出70条简政放权措施,并排出时间表,年底前将全部实施。

  马上就办

  优化退伍军人驾驶证换领工作。与部队驾驶证管理部门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开通退伍军人军警驾驶证考试预约电话,开通专门业务受理窗口,缩短证件换领业务办理周期。

  6月实施

  推进车驾管服务进社区。在现有53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基础上,增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2处。逐步在有条件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等单位,开通车驾管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违法信息查询等服务。

  实行省内机动车异地审验。车辆所有人可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审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拓展“青岛交警淘帮办”服务。依托淘宝网及时为广大市民提供驾驶证补证、车辆行驶证补证、车牌补发、交通违法行为代办处理、异地车辆审验委托函等服务。

  在服务企业方面,开通企业车驾管大宗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在市车管所设立“企业大宗业务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市级重点项目、重点纳税企业办理大宗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

  保障重点项目运输车辆通行。对从事重点项目建设、物流企业、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优先放行。

  为企业开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平台查询服务。为重点企业单位提供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查询、记分预警、车辆及驾驶人临界审验提醒等服务,协助企业做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开通出租车报废更新“绿色通道”。针对出租车报废更新高峰,提前指导各出租车公司合理编制车辆报废更新计划,成立专门小组登门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对出租车营运的影响。

  7月实施

  扩大道路交通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范围。深化“青岛智能交通”微信平台应用,开通道路交通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方便市民通过互联网适时查询市区主要路口交通路况信息、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驾驶证及机动车审验期限、视频抓怕设备点位等信息,提供定制交通违法信息智能提醒、车辆及驾驶人审验临界提示服务。在现有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基础上,增加违法图片信息查询服务。

  8月实施

  推行有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就近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营运性车辆驾驶员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交警大队提出办理申请。逐步将有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开具权限由各区(市)交警大队下放至各业务窗口及交警中队。

  年底前实施

  交通违法,网上交罚款。开通道路交通违法网上处理平台,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等方式办理。简易程序指的是12分、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不必去交警大队和银行处理,而是可以网上缴纳罚款。

  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对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上传事故基本信息、现场图片,交警部门实时收悉确认,当事人即可离开事故现场,直接到快速理赔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市民个人可通过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自主预约驾考时间和地点。

  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联动。在有条件的区、市交警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调中心,联合法院、司法、保监、仲裁等部门进行“一站式”联动调解。

  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