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街交通事故 第三方鉴定结果得出
25日,媒体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获悉,20日,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交通事故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已经得出,交警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关事故责任认定。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事故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事故发生时,白色宝马车车速为76公里/小时,白色奥迪车车速为86公里/小时,电动车车速为8公里/小时。交警部门表示,事发道路最高限速为60公里/小时,参照鉴定数据,白色宝马车、白色奥迪车分别超速26%和42%。
根据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电动车相关技术指标已经超出国家相关标准。此外,义和路为由西向东方向单行线,按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应取得d型驾驶证。因此,电动车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事故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为沈阳金杯机动车司法鉴定所,该机构具有国家认定的鉴定资质,相关鉴定人员均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认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除城市快速路外,城市道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铰接式客车、电车,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汽车列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在公路上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三轮汽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