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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事故全责不出面,医药费怎么索要?

  找法网网友咨询: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骑电动车被一辆汽车从后方撞倒,交警事故认定对方全责,车辆被扣6日后返还车主了,现在我母亲在医院住院,对方一直没有垫付医药费,交警打电话也一直推三阻四不露面,自己已经垫付医药费1W多了,现在没钱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陈洪东律师回复:您好,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