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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行人 还敢肇事逃逸

  2013年10月的一天,小孟和老乡一起吃晚饭,两人喝光了一瓶白酒。饭后,他们去找朋友,小孟驾车行驶中,突然“嘭”的一声,一名行人从车盖上腾空而起,又重重摔落在地,而肇事的小孟害怕受到法律制裁,驾车逃离了现场。随后,伤者又被途经此处的一辆中型作业车再次碰撞,导致全身多处受伤,次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一幕恰好被骑电动车路过的热心市民目睹,他骑车跟上肇事车辆,看见车停在一处停车场,立刻拨打110报警。

  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事故中,小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对前方动态情况疏于观察,导致事故,事发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未积极救治伤员是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小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肇事后逃逸,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