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新办法5月1日实施
近日,媒体从的文登区公安分局了解到,文登将从5月1日起实施《威海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新办法实施后,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双方驾驶员可通过拍照留证、填写《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等方式,自行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撤、保险快速理赔,切实缓解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
文登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队长公方君提醒,当事人应向各自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现场拍照要注意,至少要拍3张照片,应拍事故现场前方的照片,事故现场后方的照片,两车的接触部位照片,其中照片中两车车号要清晰。
《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可从车辆投保受理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等窗口免费领取,驾驶人也可自行登陆“威海民生警务平台”下载,打印后随车携带。
公方君提醒,记录书应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经各方当事人核对后,签名确认。当事人在撤出现场后,凭借记录书或文字记录材料等相关证据,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保险公司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为方便当事人快速理赔,威海24家财产保险公司及其所属的服务网点将设立快速理赔窗口或快速理赔柜台153处,同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也将设立6个快速处理窗口,帮助当事人在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快速理赔。
公方君说,双方当事人撤出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或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指导协商不成的,应当共同约定时间到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快速处理窗口,由值班交通警察根据现场照片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应尽可能采取快速处理方法,如应当快速处理而没有处理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