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怎样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交警部门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还是涉及到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那交警在现场是怎么解决的呢?
当事人决定调解还是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的前提是所有当事人各方均一致同意和要求调解的,交警才会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如果任意一方不同意,那么当事人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争端;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去进一步解决。另外,交管科民警还介绍说,按照规定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事故发生后莫“劳气”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大家如果本着和和气气的态度,也许很快就能处理完毕;但现实中有一些司机一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不是想着怎样先做好现场保护措施,而是冲上去和对方就谁对谁错的问题吵个脸红脖子粗,甚至在现场大打出手,不仅心里添堵,更给路上添堵!
交管科民警介绍说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各方完全没有必要在现场就对错问题进行争论,不要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的纠缠而忽略了应当要尽的义务和责任。交管科民警介绍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第一时间要做好现场保护措施,然后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如果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可以就事实和成因进行交涉,当大家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时,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然后立刻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就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交管科民警强调说各方首先交涉的应当是事实和成因,而不是对错和责任,一旦就事实和成因达成共识,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就应当要撤离现场,否则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造成堵塞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私了”不成要及时通知交警
现实中有可能发生事故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于是撤离了现场,当进入实质性的索赔问题协商时,由于分歧较大,不但不同意赔偿,甚至连在现场共同认可的事故事实也推翻了的这种情况。对此,交管科民警提醒大家在撤离现场前一定要做好证据采集和保存,另外在协商不成时,一定要及时报交警到场处理;按照法规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警部门处理的,交警部门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性的依据就是交警部门是否能够核查到交通事故事实的存在。
扣押车辆有可能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处理时可以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进行扣留,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部门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一般检验、鉴定的期限不超过二十日,经上一级交警部门批准,最长可延长至六十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交管科民警提醒各位司机,如果事故受害方担心肇事方逃避损失赔偿,可以在事故车辆暂扣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一旦法院批准,扣留车辆将会依法移交给法院保管;否则,交警部门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发还肇事车辆。
交管科民警还介绍说,如果被扣车辆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车主可以到法院以提供其他担保的方式来请求解除对车辆的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