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发生交通事故才知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能否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才知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能否赔偿?

  2010年,福建福州一家服装公司名下的一辆奔驰车出了车祸,该公司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拒。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该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过期。为此,该服装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于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驾驶车辆,且保险公司无证据表明其已尽到关于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保险公司要赔。

  法律界人士指出,不少车主因粗心大意,驾驶证过期了也忘记去交警部门换证,出了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常以投保单上有投保人签名或盖章的免责条款“无有效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为由而拒赔。很多车主一看,因未清楚理解相关法规,放弃了索赔。

  保险合同中“无有效驾驶资格”拒绝理赔条款的设立旨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避免缺乏驾驶技能的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

  驾驶证的过期并不一定意味着其驾驶技能和水平的丧失,因此保险公司认为驾驶证过期就应当视为无有效驾驶资格的理解既不符合社会公众的通常理解,也不符合合同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