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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快处快赔损失标准提至5万元

  5月5日,长沙交警表示,将对适用快处快赔交通事故的单车损失提高到5万元以下,同时,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而不及时撤除现场的,将严格实行暂扣车辆并予以处罚。

  长沙交警协同保险部门逐步提高快赔额度,2012年6月由2000元提升至2万元,即日起再次提升至5万元,将路面轻微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财损事故划入了快处快赔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上7:00至20:00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单方车辆损失不超过五万元且车辆均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均适用快处快赔。

  交警提醒驾驶员,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无须报警,当事人照相后迅速撤除现场,双方共同前往城区任一快处快赔点受理。对于不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对现场拍照或对事故车辆标划现场位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据交警指挥中心统计,上周长沙共接事故报警总数6465起,其中事故报警3855起、拥堵报警2610起,相当一部分拥堵因交通事故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