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乘发生交通事故 驾者有过错要赔偿
更新时间: 2020-04-15 14:28 热度: 586°
徐女士:我跟邻居汪某关系不错,有次外出办事,汪某同意让我搭乘他的摩托车。后因汪某行驶过快,跟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我也因此事故花去医药费2万元左右,请问我的损失应该由谁负责?
崔律师:你跟汪某之间构成好意同乘的法律关系,汪某作为驾驶人具有保障同乘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汪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有重大过错,因此对你的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下列规定承担:(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此外,如果你在搭乘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减轻汪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