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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交通事故救助金

  导读:那边急需用钱,这边钱却花不出去,实在是怪事一桩。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资金来源是交强险的2%,交通违法罚没资金的3%再加上社会捐助,其设立的初衷,是为让车祸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对于因为种种原因难获赔偿的受害方来讲,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堪称雪中送炭的“救命钱”。

  然而现实中,屡屡出现交通事故救助金“沉睡”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救助金申请程序的繁琐。此前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韩建华在调研时就发现,“根据基金实际运行调查情况来看,医院在帮助病人申请救助基金时,普遍感到很困难,实际申请成功者不足10%。得到批准的案例大都在数月后才兑现,有的甚至需要10个月的时间才能申请成功。”

  而造成手续繁琐深层次原因则在于,对于该基金的管理职责不明,有的地方,受害者写好了事故救助金申请书,却找不到接收部门。有的地方在审批过程中,各种行政部门总要以各种名义“插上一脚”,一些地方甚至规定,每笔救助金的申请审核需要经过分管副市长签批才能发出。如此一来,救助金的申请审核成了另类“行政审批”。

  因为车祸受伤的刘来香老人在暨南大学附属三九脑科医院已住3年3个月又15天,拖欠了医院2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亲人为此玩起了失踪,医院则不堪重负。与此同时,据有关人士披露,广东全省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累计收入已超过20亿元,去年真正用出去的只有几单,十来万元而已。

  就算极少数人幸运地申请到救助金,往往金额也不大,对于伤病的治疗可谓杯水车薪。以刘来香老人为例,医院曾费尽周折为其申请了救助金,但获批金额很小,刘来香最终仍欠医院20多万元。

  交通事故救助金躺在银行账户上吃利息,付出的代价,是民众的健康损失和高居不下的医疗坏账,所以,不能让这种情况再持续下去,国家有关部门亟须完善救助金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基金管理责任方,改变基金的多头管理;简化基金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危重伤交通事故伤者的事先垫付机制;加大基金救助力度,例如可明确受害人医疗费或丧葬费最低救助金额或比例,真正让救助金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交通事故救助金是交强险的重要补充,如何积极发挥救助金的作用,把能花出去的救命钱尽可能花出去,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