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双方认定不一
“前不久,我的车被追尾了。在赔偿方面,我和肇事司机达不成一致意见,该怎么办?”3月29日,家住市区北斗小区的市民张先生致电媒体询问。
事件回放>>>
认定追尾车辆全责
3月21日下午18时,张先生的车在星河路上遇到堵车,被行驶在后方的吴先生驾车追尾,张先生的车后部内凹,车灯几乎被损毁。
交警到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后,开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中吴先生担负全部责任。
当时,对于交警的认定,吴先生没有任何异议。
随后,吴先生的父亲到达现场,提出带领张先生去一家私人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吴先生支付。
张先生跟随吴先生父子去了修理厂后发现,修理厂的环境比较简陋。随即,他向吴先生父子提出去汽车4s店修理的要求。
当事人>>>
赔付事宜协商不成
第二天下午,双方到达汽车4s店。4s店的员工表示,修理好张先生的车需要花费9980元。吴先生发现,这个价格比私人修理厂高将近2000元。
所以,吴先生又再次劝说张先生去私人汽车修理厂修理。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只得不欢而散。
3月23日,张先生打电话给吴先生商量赔偿事宜。
吴先生说,一次性支付给张先生9000元现金,让他自行找地方修车。
张先生认为,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去汽车4s店修理,还得自己支付980元。所以,张先生没有接受吴先生提出的赔偿条件。
随后,张先生又尝试联系吴先生,但吴先生不再接听电话。
“距离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张先生询问。
律师支招>>>
协商不成即可起诉
3月30日上午,带着张先生的疑问,媒体联系到了新疆施律师。
施律师说:“根据张先生描述的情况,我建议当事双方再次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张先生可以自行到汽车4s店修车。随后再带着交警部门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修理费用发票单据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向吴先生索要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当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如果吴先生仍逾期拒绝赔偿,张先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施律师表示,当事双方协商共有三种途径:一是双方自行约谈协商;二是请求所在街道的司法所帮助协商;三是联系交通事故发生当天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的交警,并前往交警部门请求帮助协调。
随后,媒体将了解到的上述信息反馈给了张先生。
张先生表示,他会在近期联系当天处理事故的交警。
交通事故双方协商的三种途径
a双方自行协商;
b请求所在街道的司法所帮助协商;
c联系交通事故发生当天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的交警,并前往交警部门请求帮助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