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遇麻烦律师为您支招
春运返程高峰刚过,在人们的旅途中,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专业律师带大家熟悉相关法律,使读者们人在囧途,从容应对,人在坦途,更加平安。
农村人在城镇工作赔偿标准按哪个?
读者王先生是来自扶沟县农村的一位农民,今年48岁,在郑州市某镇从事副食品零售和摩托车修理工作。2014年12月22日18时,王先生在出去办事的路上遭遇车祸。事后,双方就赔偿标准和赔偿事项无法达成协议,王先生于是向本报寻求法律援助。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XX认为,王先生虽为农业户口,但在郑州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长期在镇上经商,收入来源地属于城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收入来源地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赔偿。这里的“城镇”,应包括各种规模的城市和乡、镇。
张XX建议,王先生可以准备交通事故认定书、租房协议、机动车辆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据材料,同时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以争取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最终,王先生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按照城镇标准索赔,能比农村标准多拿5万元左右的赔偿金。
下班路上出车祸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否兼得?
刘先生在郑州某造纸厂工作,2014年11月20日晚上,刘先生下班回家,骑摩托车沿北环逆向行驶,与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唐先生发生碰撞,刘先生当场死亡,唐先生受伤。两辆摩托车均未审验,均没有购买保险。交警认定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唐先生的经济条件不好,没有能力赔偿刘先生家人的损失。
张XX说,刘先生的家人在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本案中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符合工伤构成要件。因此,除依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获得的赔偿数额外,刘先生的家人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据此,张XX为刘先生家属计算出他们应当得到50多万元的工伤赔偿金,29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金,这一诉求最终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电动车和汽车相撞谁要承担更多责任?
2015年2月20日,家住周口的汤女士,骑电动车与董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相撞,汤女士受伤,双方车辆轻微受损。事故责任经交警认定,汤女士为次要责任,王先生为主要责任。汤女士受伤后,花去三万多元医疗费,出院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按照相关规定,汤女士应得的赔偿数额为10万元,依照主次责任三七分的惯例做法,汤女士可获得7万元的赔偿。
为最大限度给当事人争取利益,张XX查阅了相关资料,注意到《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因此,张XX最终认定,在这场交通事故中,董先生驾驶的是机动车,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董先生承担8万元的赔偿金。
没及时报警拿不到事故认定书责任咋划分?
2015年2月10日晚上8时许,岳先生开着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带着妻子刘女士在许昌高速路段由北向南行驶,与林先生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岳先生和刘女士受伤,轿车轻微受损。双方车辆均没有牌照,也没有购买保险。岳先生受伤不严重,经过简单包扎,住院两天后出院。刘女士受伤严重,治疗花去了2 万多元,出院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觉得事态不是很严重,均没有及时报警,而是私自挪动了车辆,破坏了现场。交警到达现场后,因为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来认定双方的责任划分,只是根据当事人陈述,制作了交通事故证明,用以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双方当事人的详细情况。
刘女士出院后,与林先生协商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据刘女士说,没有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是造成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这种常见的只有事故事实而没有责任认定的情况,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庙小童说,如果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法院一般会把其作为重要的判决依据采用,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直接判决。如果没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或者由于交通事故现场遭到破坏,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通常会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平均分配责任,不会再主动去划分双方责任。因此,庙小童说,此案刘女士可要求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这也符合法院的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