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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交通事故 处置要得当

  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交管局安监处提醒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等待救援和救援过程中,处置要得当,以避免因疏忽造成二次伤害。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和车上人员不要长时间留在原地查看车况,或与事故对方争论。要马上拨打报警电话。如果车上有人受伤,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在车辆能行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快速拍摄几张现场照片,然后将车移至安全地带。如果车辆损毁严重,无法操作,应迅速下车撤离事故现场。在城市道路上应撤离到人行便道上。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最好撤离到外侧的绿化带处。车上伤员也要在第一时间,小心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在离开事故现场之后,车主一定要在事故车辆后设置警示牌。白天,在普通城市道路上应把警示牌立在车后50米的位置,在高速公路上则应放在车后150米以上的地方。晚上放置的距离还需要延长,普通城市道路上应放在车后100米以上,高速公路上则需延长至25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车上没有警示牌,可以找色彩鲜艳的东西代替,如红色的衣服、手电筒、反光的东西,确保来车能提前注意到前方情况。

  在救援过程中帮忙时,一定要注意左右来车,并面朝来车方向,边救援边注意观察。切勿背对来车方向,否则很容易造成危险。如果帮忙的人较多,可以分工合作,重点安排人员指挥交通和进行提醒,可挥动鲜亮的衣物或打开手电筒,警示后方来车,在夜间尤其要注意这些。